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00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北院院区扩建工程一期项目(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工程总承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3月25日
更正事项: 招标公告及采购文件 ??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
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万元 0.0% 私有资金:0.0万元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 0.0% 财政资金:49997.75万元 100.0% 其他:0.0万元 0.0% |
项目出资比例为: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300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6000万元,业主自筹13997.7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60%)、地方配套资金(12%):业主自筹(28%) |
2 |
第一章招标公告 2.2.1招标范围、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1招标范围及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工程承包范围 |
“包含建设红线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图的设计、采购和施工、试运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设计、采购和施工必须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和运行维护需要。具体包含以下内容:”及“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依据拟建项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 |
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和招标要求(含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调试、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设计、采购和施工必须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和运行维护需要的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
3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采用的计价方法 |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
?工料单价法 |
4 |
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项目 |
/ |
设计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要求的职称专业均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
5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6)其他要求:/。 |
(6)其他要求: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标段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6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构成投标文件 的材料 |
方案设计完成后初步设计完成前:□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深化初步设计 |
方案设计完成后初步设计完成前:□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深化初步设计 |
7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0 第三章 ?评标办法2.2.4(3)资信业绩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 |
8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 |
中标人支付。具体为: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1〕5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2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
中标人支付。具体为: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工程类的收费标准下2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
9 |
第三章 ?评标办法2.1.1(1)形式评审标准 |
报标总价封面扫描件 |
投标总价封面扫描件 |
10 |
第三章 ?评标办法2.1.2(1)响应性评审标准 其他实质性要求响应 |
其他实质性要求响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建筑材料和设备节能环保要求承诺书》,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
删除 |
11 |
第三章 ?评标办法2.1.2(2)响应性评审标准 【资信业绩响应性评审】 |
投标内容、格式;项目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项目业绩(如有);澄清、说明、修正要求;其他实质性要求响应 |
删除 |
12 |
第三章 ?评标办法2.1.3资格评审标准(二)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2.2.4(4)商务标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
一、施工单位企业信誉实力:3、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指示,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和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 二、设计企业信誉实力:2、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指示,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和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 |
一、施工单位企业信誉实力:3、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建函(2024) 657号) ,在评标时所有投标单位的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满分计)。 二、设计企业信誉实力:2、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恢******消防[2025]6号,在评标时所有投标单位的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满分计)。 |
13 |
第三章 ?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分20分) |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4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业绩,每个得8分,满分8分。 |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1)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完成或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达不到第2)项规模、合同金额,或者承担但未完成过达到了第2)项规模、合同金额的房屋建筑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业绩得4分。 2)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4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业绩,每个得8分,满分8分。 |
14 |
第三章 ?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四)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情况 |
(3)施工项目经理业绩: 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作为项目经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4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业绩,每个得6分,满分6分。【提供的项目业绩信息以“桂建云”录入的为准。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承认。】 (4)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作为项目设计负责人完成过单项设计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的每个得6分,此项满分6分。【提供的项目业绩信息以“桂建云”录入的为准。】 |
(3)施工项目经理业绩: 作为项目经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4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业绩,每个得6分,满分6分。【提供的项目业绩信息以“桂建云”录入的为准。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承认。】 (4)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 作为项目设计负责人完成过单项设计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的每个得6分,此项满分6分。【提供的项目业绩信息以“桂建云”录入的为准。】 |
15 |
第三章 ?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六)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满分7分) |
优(7分):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辅助施工设备、器具齐全且配备科学合理,设备型号、数量完全满足施工需要且配置科学合理,采用塔吊或施工升降机等垂直运输设备各2台及以上,属目前国际、国内先进的机械设备。 良(5.6分):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辅助施工设备、器具齐全且配备较合理,设备型号、数量满足施工需要且配置科学合理,采用塔吊或施工升降机等垂直运输设备各1台,属目前国际、国内先进的机械设备。 中(4.2分):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辅助施工设备、器具基本齐全,无重大缺漏,设备型号、数量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且配置科学合理,采用塔吊或施工升降机等垂直运输设备各1台,属目前国际、国内先进的机械设备。 一般(2.8分):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辅助施工设备、器具基本齐全,设备型号、数量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且配置较合理,采用塔吊或施工升降机等垂直运输设备各1台,不属于目前国内先进的机械设备。 差(1.4分):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辅助施工设备、器具不齐全,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无具体进场时间安排,设备型号,数量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
优(7.0分):拟投入的各类主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等合计40台(含)以上,其中至少塔吊或施工升降机等垂直运输设备5台、起重机2台、装载机3台、自卸汽车20辆;且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 辅助施工设备器具齐全且配备科学合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设备型号、数量完全满足施工需要且配置科学合理,具有一定储备,采用目前国际、国内先进的机械设备。 良(5.6分):拟投入的各类主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等合计30台(含)以上,其中至少塔吊或施工升降机等垂直运输设备4台、起重机2台、装载机3台、自卸汽车15辆;且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辅助施工设备、器具齐全且配备较合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设备型号、数量满足施工需要且配置科学合理,采用大多数目前国际、国内先进的机械设备。 中(4.2分):拟投入的各类主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等合计20台(含)以上,其中至少塔吊或施工升降机等垂直运输设备3台、起重机2台、装载机3台、自卸汽车10辆;且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辅助施工设备、器具基本齐全,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无重大缺漏,设备型号、数量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且配置科学合理。 一般(2.8分):拟投入的各类主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等合计10台(含)以上,其中至少塔吊或施工升降机等垂直运输设备2台、起重机1台、装载机2台、自卸汽车5辆;且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 辅助施工设备、器具基本齐全,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无重大缺漏,设备型号、数量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且配置基本合理。 差(1.4分):拟投入的各类主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等合计5台(含)以上;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辅助施工设备、器具不齐全,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存在重大缺漏,设备型号、数量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
16 |
第三章 ?评标办法2.2.4(1)工程总承包工作大纲评分标准设计及施工的配合(3.0~15.0分) |
差(3分):设计及施工协调配合计划安排基本切合实际,基本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协调配合计划不具有可操作性。 |
差(3分):设计及施工协调配合计划安排基本不切合实际,不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协调配合计划不具有可操作性。 |
17 |
第三章 ?评标办法2.2.4(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劳动力安排计划(2.0~10.0分) |
一般(4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施工高峰期拟投入的劳动力能满足施工需要,劳动力投入不合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协调,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
一般(4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施工高峰期拟投入的劳动力能基本满足施工需要,劳动力投入不合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协调,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
18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4.2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如涉及)******银行保函、现金、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注:如承包人采用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担保或保险公司须经发包人确认同意后才能提供),金额为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3%。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个工作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有效期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且对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合格之日。合同履行期间,因发包人索赔、承包人不及时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未按要求延期履约担保等原因导致履约担保额度达不到合同约定额度的,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予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对应额度款项。 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 履约担保格式详见附件5《履约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预付款格式详见附件6《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支付担保格式详见附件7《支付保函示范文本(非独立保函)》。 履约担保退回: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且对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合格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书面申请退回履约担保,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将履约担保退回给承包人。 |
删除 |
19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4.2.1 预付款支付 |
预付款的支付条件: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了合同,并按照规定提交了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同时现场完善大门、围挡、CI、九牌一图等安全文明措施 |
预付款的支付条件: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了合同,并按照规定提交了预付款担保,同时现场完善大门、围挡、CI、九牌一图等安全文明措施 |
20 |
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4.2.1 预付款支付 |
其中包含设计费总额的30%,单独支付至联合体设计单位账户 |
其中包含设计费总额的30%,如承包人为联合体时,单独支付至联合体设计单位账户 |
21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4.3.1工程进度付款申请 |
14.3.1?工程进度付款申请3)发包人依据工程进度,审核承包人申报的工程进度款,按照与承包人约定的人工费支付比例10%(即每期进度款的10%)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工程进度款支付之前承包人应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每期10%比例支付到该账户,承包人按每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农民工工资挪作他用。 |
14.3.1?工程进度付款申请3)发包人依据工程进度,审核承包人申报的工程进度款,按照与承包人约定的人工费支付比例20%(即每期进度款的20%)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工程进度款支付之前承包人应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每期20%比例支付到该账户,承包人按每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农民工工资挪作他用。 |
22 |
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4.3.1工程进度付款申请 |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当月完成、并经发包人核定的工程量的60%支付, |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当月完成、并经发包人核定的工程量的80%支付, |
23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六、合同文件构成 |
增加 |
(8)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 |
24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
(7)招标文件 |
?(7)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 |
25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2.5?支付合同价款 |
******银行保函、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金额为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3%。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提供支付担保,担保期限至合同工程完工 |
2.5.3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无 |
26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4.6联合体 |
4.6.2 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 / ???。 |
4.6. 2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联合体各成员分工以联合体协议书为准,但联合体各成员分工承担的工作内容必须与适用法律规定的该成员的资质资格相适应,按联合体协议书实行但不根据其就承包工作的分工而减免任一成员对发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由联合体组成单位开县与本单位承担工程任务工程款等额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视情况)可分别支付到各成员帐户。 |
27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8.7 工期延误 |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竣工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逾期违约金,每延误一天违约金按合同价的0.02%计算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18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按本合同工程总造价的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竣工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逾期违约金,每延误一天违约金按合同价的0.02%计算逾期违约金,累计最高违约金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4%;逾期超过18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按本合同工程总造价的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
28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13.3.3.1 变更估价原则 |
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
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 (1)当建筑安装工程费固定价部分允许调整的因素,可能导致实际结算总金额超过合同固定总价时,承包人有义务提醒发包人所存在的审计风险,否则超过部分的费用不再进行工程竣工结算评审,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
29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13.3.3.1 变更估价原则 |
(3)投标清单中没有适用单价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定额套用按现行定额及配套的相关计量计价文件,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建筑安装工程费固定总价部分/招标控制价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固定总价部分)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加权平均值进行计算,《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按市场价计算;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单价,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建筑安装工程费固定总价部分/招标控制价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固定总价部分)计算。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及工程的所在地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调整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费用及其他调价文件的,按相关文件进行调整。 |
(2)投标清单中没有适用单价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定额套用按现行定额及配套的相关计量计价文件,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招标控制价)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加权平均值进行计算,《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按市场价计算;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单价,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招标控制价)计算。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及工程的所在地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调整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费用及其他调价文件的,按相关文件进行调整。 |
30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3.4.3?暂估价专业工程 |
暂估价专业工程应按招标人给定的暂估价进行限额设计并编制施工图预算(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专业工程为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或招标控制价)超过暂估价的,经发包人组织专家论证(专家论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后认为设计不合理的,承包人应无偿修改设计,并按承担相关违约责任。暂估价专业工程的交付标准、施工图预算、图纸、招标文件(含合同)须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工程招标程序,价格的确定按合同“第13.3.3.1 变更估价原则”约定执行 |
暂估价专业工程应按招标人给定的暂估价进行限额设计并编制施工图预算(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专业工程为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或招标控制价)超过暂估价的,经发包人组织专家论证(专家论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后认为设计不合理的,承包人应无偿修改设计,并按承担相关违约责任。暂估价专业工程的交付标准、施工图预算、图纸、招标文件(含合同)须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工程招标程序,价格的确定按有定额的套定额,定额套用按现行定额及配套的相关计量计价文件,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招标控制价)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加权平均值进行计算,《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按市场价计算;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单价,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招标控制价)计算。 |
31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3.8.3?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 |
(1)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材料设备价格按照投标截止当月的《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材料设备信息价高价位作为基准价格;电缆没有信息价的参照《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电缆YJV22电缆的涨(降)幅系数调整,石材没有信息价的参照《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中国红花岗岩基期信息价的涨(降)幅系数调整,仿石材及瓷砖没有信息价的参照《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微晶石高价位800*800的涨(降)幅系数调整,铝材没有信息价的参照《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96系列1.4mm厚固定窗的涨(降)幅系数调整;其他材料设备没有信息价的参照市场询价计算。 (2)允许调整的主要材料和设备:钢材、水泥、砂、石、商品砼、砌体砖、砌块、电缆、仿石材及瓷砖、石材、铝材。 (3)材料设备类风险系数为:±5%,设备类风险系数为:±5%。 |
(1)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允许调整的主要材料设备基准价格和承包人承担的风险系数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允许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其中:电缆没有信息价的参照《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YJV22电缆同规格中档的涨(降)幅系数调整,电线没有信息价的参照《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BV电线同规格中档的涨(降)幅系数调整。 (2)允许调整的主要材料和设备:钢材、水泥、砂、石、商品砼、砌体砖、砌块、电线、电缆。 (3)材料设备类风险系数为:±5%。 |
32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4.1 合同价格形式 |
②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及费用定额》、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量消耗量定额》、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及相关现行规定(如建筑、装饰、安装有新定额,按新定额执行)。 |
②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及费用定额》、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量消耗量定额》、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及相关现行规定、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消耗量定额》、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建筑装饰工程部分) 》。 |
33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4.1 合同价格形式 |
④材料价格按照投标截止当月的《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材料、设备信息价作为基准价格,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询价计算。 |
删除 |
34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4.1 合同价格形式 |
14.1.2 关于其他合同形式价格调整的约定:因地质条件与发包人提供地勘资料不符,导致超出原施工图的施工内容,经组织论证及各方协商后,可按照合同专用条款13.3.3.1变更估价原则调整相应费用;基坑支护费用不调整。 |
14.1.2 关于其他合同形式价格调整的约定:因地质条件与发包人提供地勘资料不符导致地基处理和基坑支护费用超出经发包人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相应费用的,必须经地勘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有资质的有关专家论证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后认为设计不合理的,承包人应无偿修改设计,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如确认为设计合理的,应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
35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4.1 合同价格形式 |
14.1.3 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价方法:本工程的设计费采用固定总价形式,不再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包含设备购置费)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除根据第13.8 条变更和合同价格的调整,以及合同中其他相关增减金额的约定进行调整外。 |
14.1.3 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价方法:本工程的设计费采用固定总价形式,不再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包含设备购置费)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财政评审的招标控制价是安排和拨付项目工程总承包同口径财政资金的上限。 |
36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4.5.2 竣工结算审核 |
增加 |
(1)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不包括工程总承包单位擅自降低建设标准、缩小建设范围、减少功能需要等情况),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签约合同价为固定总价,原则上各单体的工程费不宜超过相对应单体的招标控制价;特殊情况,经发包人同意,各单体之间费用方可调整。(3)项目施工图经审查通过后,承包人须在一个月内完成编制施工图预算,材料价格以招标控制价编制期的材料信息价为编制依据。经发包方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可作为进度款拨付计算依据。如因承包人原因没有按时提供施工图预算,造成进度款拨付延缓,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
37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第21条 补充事项 |
增加 |
21.2发包人承担的风险包括:(1)发包人提出的缩短工期、建设标准调整、建设内容范围调整、主要工艺标准、使用功能或工程规模调整;(2)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规范变化引起的工程费变化。 21.2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包括:(1)因承包人编制的投标概算缺项漏项,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2)项目管理能力风险。因承包人组织、管理不当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21.3因承包人原因引发的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而引起工期变化的,不予延长工期。 |
38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质量保修书(房屋建筑工程);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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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完善,详见重新生成的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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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1.2招标控制价编制1.2.1编制依据: |
1.2.1编制依据: 1《计价规范》及《计算规范》、《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等; 2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及有关规定:???/ ??。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 |
1《计价规范》及《计算规范》、《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等; 2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及有关规定:包括(GB50854~50862-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2015 年 10 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桂建标[2013]43号);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用定额》;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建筑装饰工程部分) 》;(4)《关于调整安装市政等工程费用定额有关规定的通知》(桂建标[2013]47号);桂建标〔2023〕7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造价〔2019〕10号《关于调整除税价计算适用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建标〔2019〕12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建标〔2018〕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桂建发〔202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计价规定的通知》等。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初步设计成果文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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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
7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格主要按照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第12期(下半月刊),不足部分参考市场定价。 |
7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格主要按照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1期下半月(以招标控制价为准),不足部分参考市场定价。 |
41 |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
1.2.6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 |
1.2.6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计价规定的通知》(桂建价〔2024〕2号),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文件时,安责险应按给出的安责险暂估价的具体金额填写,不得调整,具体金额以招标控制价公告中的数额为准 |
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有涉及以上更正内容导致前后不一的情形,全文统一,请按更正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4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号
联系方式:石芳铭,联系电话:077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联系方式:郑辉海、何静、钟文,联系电话:0771-******,传真:******
招标人******医院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9日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医院北院院区扩建工程一期项目(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工程总承.GXCF 附件:******医院北院院区扩建工程一期项目(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工程总承包(E************001001)更改公告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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