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贾川乡崖湾村粮油加工车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清水县贾川乡崖湾村粮油加工车间建设项目,******农村局以清农项目发[2025]49号文批复建设,该项目资金到位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清水县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站。现对该项目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交易平台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项目内容:
1.1招标项目名称:清水县贾川乡崖湾村粮油加工车间建设项目。
1.2招标项目编号:2025QSXNCJTJJGLZ-012。
1.3工程建设地点:清水县贾川乡崖湾村。
1.4建设内容:粮油加工车间282平方米。
1.5资金来源:财政衔接资金。
1.6招标预算控制价:251261.81元。
1.7计划工期:2025年05月10日至2025年09月06日,总工期120日历天。
1.8招标范围:清水县贾川乡崖湾村粮油加工车间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
1.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合法机构。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自发布公告至开标日时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证明;信用中国(******)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证明。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5本次施工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6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持有建设部注册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施工员、质量员应具备相应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报名时间: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04月23日16时55分至2025年04月24日17时00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平台在线报名。报名须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网截图(查询时间同报名时间)、“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查询时间同报名时间)。(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未按规定时间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2.9竞价时间: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04月28日08时00分至2025年04月28日17时00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平台在线竞价。
三、发布公告媒介: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平台(******/ggzyjy/index.htm)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水县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站
联系人:张兴春
电话:******
清水县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站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