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2025DPCG-34
各(潜在)投标单位:
******有限公司就东鹏控股共享仓物流运输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承运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东鹏控股共享仓物流运输项目
二、发包单位:******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址:东鹏控股各瓷砖生产基地等
四、项目概况:
1、各基地(江西、清远、湖南、重庆、山西)到共享仓及周边仓库(杭州、南京、长沙、温州)。
2、合作时间:自2025年6月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
五、供应商资格:
1、企业规模: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2、企业资质: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书。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 ),可通过银行转帐、出具《投标保证金冻结申请函》;若投标方与发包单位有业务往来,且应付款项金额超出投标保证金的壹倍以上,投标人可用其作担保抵押,需出具《投标保证金冻结申请函》等形式免于缴纳。
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作期结束后30天内,无违约事项及争议,一次性无息返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无违反招投标规则,自发出感谢函后10个工作日内原账户无息退还。
3、******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汇入以下账号:
公司名称 | 开户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 |
******有限公司 | ******银行佛山南庄支行 | ************ | 10万 |
******银行附言/备注处写: 共享仓物流运输项目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并将转帐凭证黏贴在投标文件保证金缴纳凭证说明函页面,以备查验(详见附件)。 |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投标单位及个人列入黑名单: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发现有串标、围标行为的。
3、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4、向招标方人员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5、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弃标,不签订合同的。
八、标书购买(符合供应商资格):¥300元/份(售后不退,仅提供收据),于标书领取时间前由投标单位(允许投标单位的个人账户转账,转账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转入以下账户:
******有限公司
帐号:************
******银行佛山南庄支行
转账时请备注:共享仓物流运输项目招标文件费,个人账户转账的,必需备注投标单位名称,并在转账回执上写上联系人及邮箱地址扫描/拍照。
九、报名文件提交:
1、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即可;
4、标书购买回执(提供收据)。
5、邮件地址:******。
招标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微信/电话)/0757-******
十、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11日24时前送达标书,逾期送达,我司有权作废。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东鹏控股官网:******;******集团采购信息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众陶联官网:******。
东鹏控股集采中心
日期:2025年4月23日
共享仓物流运输项目招标-东鹏控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