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大名城社区卫生服务站申请的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对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PDY******041112B2001)进行变更。
本次变更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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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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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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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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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大名城40幢11、12、13、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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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华山南路9号一楼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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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文号:(常新)政务(医执)许准变字〔2025〕0007号
核准日期:2025年02月24日
******办公室
202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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