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南安市供电公司备用调度指挥数据中心 |
招标项目类型: |
房建 |
招标项目编号: |
E************00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申报责任人: |
******有限公司 |
建立时间: |
2025-03-31 |
南安市供电公司备用调度指挥数据中心
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南安市供电公司备用调度指挥数据中心招标编号:南建标[2025]030号,现就有关事项答疑如下:
1.问:本项目的造价模版为甲供不计入总造价,投标人编辑投标报价预算导出的excel投标报价及XML投标报价的封面,依旧显示有甲供费用,软件导出投标人无法修改,请问对评标是否有影响,如有影响,投标人应如何处理,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回复:本项目控制价不包含甲供材料费用,投标人编辑投标报价预算导出的excel投标报价及 XML 投标报价的封面显示有甲供费用不会对评标有影响。
2.问:本项目招标文件业绩要求: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室面积)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投标人提供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若平台上没有体现“该项目的装配式混凝土特征”,是否可以提供甲方证明材料来体现该指标特征?请甲方或代理直接回答“可以”还是“不可以”?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若投标人所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装配式建筑认定证明材料须提供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业化建筑或装配式建筑认定意见(施工阶段),否则其业绩不计。若投标人所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装配式建筑认定证明材料须提供设区市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业化建筑或装配式建筑认定证明(施工阶段)和该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业化建筑或装配式建筑相关认定规定的文件材料(含扫描件或官方网页截图),否则其业绩不计。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若招标文件或澄清、修改通知中有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通知的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知悉!
******有限公司(盖章)
******有限公司(盖章)
日 期:2025年04月03日